东土科技(30035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原标题:东土科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 28、29层 邮政编码: 518035 28&29 Floor, Landmark, No.4028 Jin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35, P.R.C. Tel: 0755—33988188 Fax: 0755—33988199
Http://www.junzejun.com电子信箱(E—mail): jzj@junzejun.com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1. 2025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6月 5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合称“《股东会通知》”),该等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手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 以及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6月 20日(星期五)下午 2:30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号院 2号楼 15层会议室召开。
3.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0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0日9:15—15:00。
本次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符合《股东会通知》的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5人,代表股份共计 100,499,3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3442%,均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
(1) 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股份共计 94,427,7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3568%。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2人,代表股份共计6,071,5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874%。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2.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3.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通过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姜德源 陆晖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黄丽云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 28、29层 邮政编码: 518035 28&29 Floor, Landmark, No.4028 Jin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35, P.R.C. Tel: 0755—33988188 Fax: 0755—33988199
Http://www.junzejun.com电子信箱(E—mail): jzj@junzejun.com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1. 2025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6月 5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合称“《股东会通知》”),该等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手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 以及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6月 20日(星期五)下午 2:30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号院 2号楼 15层会议室召开。
3.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0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0日9:15—15:00。
本次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符合《股东会通知》的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5人,代表股份共计 100,499,3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3442%,均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
(1) 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股份共计 94,427,7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3568%。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2人,代表股份共计6,071,5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874%。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2.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3.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通过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姜德源 陆晖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黄丽云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 咖啡香飘边境线 吉林延边古树驿站成G331国道新地标,咖啡香飘边境线 吉林延边古树驿站成G331国道新地标
- 证监会发布新规 “1+6”为科技企业保驾护航,证监会发布新规 “1+6”为科技企业保驾护航
- 北京“平安有我”安全宣讲走进昌平社区,北京“平安有我”安全宣讲走进昌平社区
- 辛苦减重,如何才能不反弹?| 科学减重一起来,辛苦减重,如何才能不反弹?| 科学减重一起来
- 广东袂花江超警戒水位 湛江吴川紧急转移群众2012人,广东袂花江超警戒水位 湛江吴川紧急转移群众2012人
- AI改变京东618:1.4万智能体上岗、1.7万数字人直播,超6亿消费者和百万商家受益,AI改变京东618:1.4万智能体上岗、1.7万数字人直播,超6亿消费者和百万商家受益
- (乡村行·看振兴)江西铜鼓“小杨梅”化身百姓“致富果”,(乡村行·看振兴)江西铜鼓“小杨梅”化身百姓“致富果”
- 全球化能力持续进阶:海信连续9年位居中国全球化品牌十强,全球化能力持续进阶:海信连续9年位居中国全球化品牌十强
- 人才缺口超百万!低空经济火了 好多新工作等你来,人才缺口超百万!低空经济火了 好多新工作等你来
- 全链条赋能品牌出海 浙江衢州打造跨境电商新生态,全链条赋能品牌出海 浙江衢州打造跨境电商新生态
- 波音又添黑历史,787客机发生首起空难,美股三大指数集体低开(行情)-更新中
- [快讯]京源环保: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 汉朔科技(301275):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 1[担保]中青旅(600138):中青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2北京中轴线篆刻作品在故宫展出北京中轴线篆刻作品在故宫展出
- 3“猪王”“肉王”争锋 牧原双汇互抢地盘
- 4英国投资代表团走进数贸会 探数字合作新机遇,英国投资代表团走进数贸会 探数字合作新机遇
- 5港股午评|恒生指数早盘涨1.88% 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大涨3.77%
- 6泰国王太后去世:总理变更东盟行程,或影响泰柬和平协议签署
- 7国产首台28 纳米关键尺寸电子束量测量产设备出机
- 8富煌钢构(00274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92025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机器人纷纷搬出“看家本领”,2025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机器人纷纷搬出“看家本领”
- 10个人购机器人最高优惠1500元 北京首办机器人消费节
- 11简仪产品在高性能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的应用
- 12除肇庆怀集外 广东受灾地区基本恢复供电,除肇庆怀集外 广东受灾地区基本恢复供电
- 13“甘味”出海新象:从“鲜”到优的全球吸引力,“甘味”出海新象:从“鲜”到优的全球吸引力
- 1第二十三届“海创会”签约项目总投资超300亿元,第二十三届“海创会”签约项目总投资超300亿元
- 220个项目在广州南沙集中签约 总投资逾154亿元,20个项目在广州南沙集中签约 总投资逾154亿元
- 3空调一年没用开启前最好清洗一下丨中新真探,空调一年没用开启前最好清洗一下丨中新真探
- 4求职遇到“招转贷”怎么办?人社部回应,求职遇到“招转贷”怎么办?人社部回应
- 5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天津中心成立,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天津中心成立
- 6吉林延边推动地方特产开拓韩国市场,吉林延边推动地方特产开拓韩国市场
- 7上海文史馆馆员书画作品展启幕 展现“江山如此多娇”,上海文史馆馆员书画作品展启幕 展现“江山如此多娇”
- 8湖南锂资源创新应用大会在临武举行 展示5项新科技成果,湖南锂资源创新应用大会在临武举行 展示5项新科技成果
- 9宁夏铁路部门开辟助农增收“黄金通道”,宁夏铁路部门开辟助农增收“黄金通道”
- 10广西恐龙奥秘科学馆启幕 打造AI+数智化科普新范式,广西恐龙奥秘科学馆启幕 打造AI+数智化科普新范式
- 11在廊坊买全球:“一站式”畅享世界好物,在廊坊买全球:“一站式”畅享世界好物
- 12湘粤合作发展避暑康养产业 共拓大湾区市场,湘粤合作发展避暑康养产业 共拓大湾区市场
- 132021年以来广东累计减少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超百万亩,2021年以来广东累计减少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超百万亩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11月12日港股公用事业行业沽空数据盘点,中电控股、华润电力、中广核电力沽空金额位居行业前三
- 11月11日港股银行行业沽空数据盘点,招商银行、汇丰控股、建设银行沽空金额位居行业前三
- 11月10日港股黄金及贵金属行业沽空数据盘点,紫金矿业、山东黄金、招金矿业沽空金额位居行业前三
- 医药生物:内镜行业新品上量在即,澳华内镜明确困境反转!
- 拜耳医药与北京人形签署合作协议 探索人形机器人及具身智能技术进入医药产线可行性
- 北水动向|北水成交净买入75.23亿 第三季度毛利率超预期 北水加仓华虹半导体(01347)超6亿港元
- 港股收盘(11.6) | 恒指收涨2.12% 铝业股、芯片股走势强劲 中国宏桥(01378)涨近10%领跑蓝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HK)连续5日回购,累计回购2075.40万股
- 11月4日港股其他金融行业沽空数据盘点,香港交易所、国泰君安国际、中信证券沽空金额位居行业前三
- 11月3日港股药品及生物科技行业沽空数据盘点,康方生物、石药集团、中国生物制药沽空金额位居行业前三
- 新股消息 | 涛涛车业(301345.SZ)递表港交所 电动低速车销量跻身全球市场前列
- 策略周评:十五五聚焦科技,AI进入交互发展期
- 10月27日港股银行行业沽空数据盘点,汇丰控股、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沽空金额位居行业前三
- 竞彩湃|曼城延续连胜步伐,阿森纳主场势不可挡?
- 泰国王太后去世:总理变更东盟行程,或影响泰柬和平协议签署
- 六部门印发第一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地区名单